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确保安全施工无事故,公司建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下:
1.确立该工程由项目经理为施工安全总负责人下达公司的安全指示和决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安全负全面责任。
2.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设立工程专职安全员,对施工现场不间断的安全监督,确保无事故发生。
3.为了防止事故发生,设立安全救护小组,直接由项目经理负责,对施工现场配备应急医疗用品(创口帖、纱布等普通止血包扎用品),对该工程最近的医院取得联系,确保事故发生后可在最短的时间内将伤员送到医院救治。
纵有这些应急救援预案,我们在施工过程中还要忠于职守,事事小心,提高警惕,确保施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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